济南哪一年禁放烟花爆竹的
1994年4月15日山东省济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1994年6月14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 1994年9月1日起施行。2010年10月27日济南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的《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中文名
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颁布时间
1994年06月14日
实施时间
1994年09月01日
颁布单位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月1日,《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正式实施。小年、除夕、初一、初五、正月十五全天实行一级禁放管控措施,其他日期实(社区)干部职工、禁行二级禁放管控措施。镇(街道)、村放志愿者、公安民警共同参与,定人、定岗、定时巡查,及时劝阻、查处违规燃放行为。据了解,截止目前,全市共劝阻燃放人员307人次,查处案件14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