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被撞,责任应该怎么划分
保护行人不能理解成“行人可以无法无天 在行人进行错误举动时被撞 撞人者也要承担责任” 而是要看在什么情况下 行人被撞的 如果行人的错误举动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那么撞人者完全可以免责 因为这不是他的主管错误 并不需要人道主义赔偿 这只会让行人觉得不管我有没有错 撞我的都是要承担责任的 那么怕的不应该是我而是他们 既然这样那我还遵守什么纪律反正他们会怕
在行人闯红灯时 被开过来的汽车撞伤 撞死时 汽车免责 不以任何形式赔偿金钱 (捐款除外但是不能在有关部门刻意的执行下)而且被撞者本人或者家属需要赔偿车主的车辆维修费用(这个要有关部门坚决执行除非车主主动声明不要)这样执行 甚至只需要在发出通告 几天时间 就不在有人闯红灯
现在的马路暴走 斑马线跳广场舞 就是保护行人的负面影响
不过说再多也没用 在这个面子社会 人情政界 的时代 要改变一件事牵扯了更多别的人别的事
如果排除机动车驾驶员酒驾,毒驾以及故意冲撞闯红灯的行人外。通常是行人负主要责任并承担90%的责任,而机动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并承担10%的责任。
明明是行人违规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为什么机动车驾驶员还要承担一定责任呢?
一个原因是基于行人为受害弱势人群考虑的,另一个原因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机动车遇行人应减速让行 。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这么一条,可能被大家都忽略了:“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所以,遇到行人,你最应该做的不是抢道先行,而是让行、避让
所以,即使是行人违规撞红灯发生的交通事故,机动车也应赔偿行人10%的事故费用。
对!不仅对,还可以真正有效的保护行人!减少死亡的交通事故!避免碰瓷的产生!还要规定,行人违法上机动车道和高速公路,不仅撞死了白撞,还要赔偿机动车的损失!当然,机动车违法应加大处罚力度,比如酒驾,可以没收机动车,驾驶员判十年刑!超速,以谋杀罪起诉,判十五年,并处罚款二十万!路怒的危险驾驶罪起诉,判他个十年,处罚十万!到哪那时候,交警可就没事干啦!其实,我真希望交警没事干!
我觉得,这个短期内会增加事故,毕竟人的习惯在那里(管不住那条腿);长期绝对会减少事故,保护行人安全,都不敢去违规了,哪来事故?
有人觉得,这样对行人、非机动车不公平,保护了机动车。那就可以强化机动车违规的责任,如果机动车违规,加大处罚或追究刑责。
世间群体的确有强势和弱势,如果法律只保护弱势群体,那就会立马转变为强势群体,原来强势群体变为弱势。要想尽可能公平,需要在保护弱势群体的同时,也对强势群体进行适当保护。
这个问题真是老生常谈了。但是,仍有许多人对行人闯红灯被撞到底是谁的责任,仍然认识模糊。认为,我是行人,机动车就得让着我,既使闯红灯行人有责任,也是机动车责任大,这是个错误的概念,对这个大部分人都厌烦了的问题,我想再回答一次。
行人闯红灯,机动车如果正常行驶,没有酒驾、毒驾、无证、机动车带病行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並且有证据表明司机在与行人接触前的瞬间,采取了制动、避让等紧急措施,但仍然将行人撞伤或死亡的,行人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而机动车是无责任的。反之,如果机动车一方也有过错的,致闯红灯行人伤亡,交警会根据现场实际勘查双方责任的具体情况做出责任认定。
严格说来,机动车无责,是一分钱也不需要赔偿的,完全由违规行人自负。但实际情况是,机动车无责,为什么交警还要判罚司机10%的赔偿责任呢?这是我国交通法规定的,不叫做责任赔偿,正确叫法是,负10%的人道主义补尝,是我国交通法规针对行人这一弱势群体做出的特殊规定。所以,在许多行人眼里就误认为行人有没有过错,机动车一方都要做出赔偿的模糊概念。
小编在这里做出解释的目的,是要告诉人们,无论是机动车、行人在道路上行驶、行走的时候,都要各自遵守交通法规,否则,要各负其责!
遵守交通规则,要从自己做起,任何的侥幸心理都是要不得的!切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