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恢为何被窦宪胁迫以致饮药而死
根据汉史记录:因为乐恢弹劾王调、李阜以及司史校尉,放纵家人胡作非为。河南尹王调、洛阳令李阜和窦宪关系密切,所以显贵的外戚们非常厌恶他。
窦宪的弟弟夏阳候窦瑰想要问候乐恢,乐恢谢绝了他,不与他交往。
窦宪兄弟两个行为放纵,又愤恨乐恢不依附自己。
妻子常常劝谏乐恢说“古人有用保全自身来躲避灾祸(的说法),你何必用自己的言论来招致别人的怨限呢?”
乐恢慨叹地说“我怎么能够容忍自己身在朝廷而无所事事呢?”
于是上书劝谏说“我听说众多帝王的过失,都是由于权利下移造成的。
国舅们不应该干预王室的事情,以此显示天下是个人的天下。政治有了过失,如果不加补救,其结果不可预测。
当今应该做的,帝王应以大义为重,断绝这种联系,国舅应以谦逊为主自我反思。”
上书没有取得效果。
此时,窦太后临朝,和帝没有亲政,乐恢因为主张没有能够施行,于是称病回乡。
窦宪因为这一缘故,迅速而又严厉地告知各州郡对乐恢进行逼迫、威胁。乐恢最后饮药而死。(死后,)穿丧服哀丧的弟子有几百人,广大百姓非常悲痛。
后来,窦氏被诛杀,和帝即位,乐恢的门生何融等上书陈述乐恢的忠心、气节,(和帝)赐与乐恢的儿子乐已为郎中。
窦太后临朝后,汉和帝没有亲自过问国事,乐恢的建言没有被采纳于是称病请辞。
朝廷下诏赐钱,派太医前去看病。乐恢推荐任城郭均、成阳高凤接替自己的职务,声称自己病得很严重。
朝廷拜乐恢为骑都尉,乐恢上书推辞,诏令让他上缴印绶,返乡回长陵。
窦宪暗中严令州郡官府胁迫乐恢,乐恢被迫服毒自杀。朝臣们都很恐惧,望风承旨,迎合窦宪,没有人敢反抗。
根据《后汉书·乐恢传》的记载,乐恢是东汉末年的一位官员。他因为忠于职守,不愿意屈从于窦宪的权力胁迫,最终选择了自杀。
具体来说,窦宪是当时的风厉州郡守,他对乐恢心生嫉妒和恶意。窦宪利用职权之便,对乐恢进行了种种迫害和威胁,试图迫使他屈服。然而,乐恢坚守原则,不愿意屈从于窦宪的压力和要求。
在窦宪的胁迫下,乐恢感到无法承受,最终选择了饮药自尽。他的死引起了众多弟子和人民的痛惜和悲伤。
后来,窦宪被诛杀,乐恢的忠节得到了肯定。乐恢的门生何融等人上书陈述乐恢的忠节,并请求为他平反昭雪。最终,乐恢被追认为忠臣,他的儿子也被任命为郎中。这一事件反映了乐恢对忠节的坚守和窦宪对他的胁迫,展现了那个时代的政治斗争和人物命运。
办失独补贴什么时间办理
1.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是代理发放机构在8月31日前收到专项资金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具体到各地区有所不同,因各地生活水平不同,所以各省市对失独家庭的补助也不同。、省级人口计生部门每年1月31日前向同级财政部门反馈上年度特别扶助金发放情况,6月30日之前报送下年度特别扶助对象预测信息和资金需求计划,这些情况和资金需求计划同时报国家人口计生委。
2、省级财政部门、人口计生部门每年4月30日前联合提出当年中央专项资金预算申请报告,报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人口计生委根据地方申请报告和上年专项资金发放情况,提出当年中央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报财政部。
3、财政部对分配建议审核后,会同国家人口计生委于每年6月30日前下达中央专项资金预算;地方财政负担的专项资金,应于每年7月31日下达预算。
4、地方财政总预算会计设立专账,分别核算中央财政拨付和地方财政安排的特别扶助金。
5、省级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确定有资质的金融机构作为特别扶助金的统一代理发放机构。代理发放机构要为特别扶助对象开设个人储蓄账户,并对扶助金的发放实行信息化管理。
6、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在8月31日前将专项资金划入代理发放机构;代理发放机构应在收到专项资金后3个工作日内将专项资金一次性划拨到特别扶助对象个人储蓄账户,并将建立个人账户和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反馈给地方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
7、省级代理发放机构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特别扶助金发放情况等相关信息资料报送省级人口计生部门,并会同人口计生部门输入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