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共有十三州为什么电视剧上说九州
这个问题涉及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历代变化很大,比较复杂。我简单给你捋一捋:
先说“九州”。
九州,又称神州、汉地、中土等。九州这个说法最古老,出自《尚书·禹贡》。根据《尚书·禹贡》的记载,九州顺序分别是: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和雍州。尚书禹贡篇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地理学著作。中国人的民族地域概念最初就是从这篇文章里来的。先秦时期,古代先民有夷夏之别。华夏区域仅限于周王室的分封之国。像鲁、晋、齐、郑、蔡、卫等等这些。到了战国末年,在诸国的基础上逐渐萌芽出九州的概念。所以战国以后“九州”逐渐成为古代中国的代称。九州这个地理范围是在汉代确立。
接着说“十三州”。
东汉确实在全国设立了十三个州,分别是青州、徐州、兖州、豫州、幽州、冀州、并州、荆州、扬州、凉州、益州、交州、雍州。每个州下辖数量不等的郡和国。朝廷派出刺史或者州牧,巡察州所属的郡、国。随着时间的推移,事情起了变化,本来作为监察区的“州”,逐渐演变成行政区。刺史或者州牧也就顺势变成了最大一级的地方长官。另外,东汉除了十三个州,还有一个“司隶”,也叫“司州”。司隶,既是官名又是行政区划名称。在行政区划意义上,指的就是东汉首都洛阳附近的地区,如此说来,东汉其实有十四州。因为司隶相当于朝廷直辖,地位比较特殊,所以一般说“十三州”而不说“十四州”。
所以,三国演义电视剧里的人物不说“十三州”而说“九州”,其实是一种更加古老的说法。这种说法符合中国人喜好古老事物的习惯,因而不能说人家说得不严谨。
另外,五代著名画僧贯休有句名诗,“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这个“十四州”指的是当时的吴越王钱鏐统治的浙江一带的十四个州。这里的“州”,远没有前面的州面积大,实际地位大约相当于今天的地级市或者县吧。这是另外一个话题,就不多说了。
秦朝的隶臣妾和刑徒真的吃不饱穿不暖吗
这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问题,首先隶臣妾在秦代既是一种身份,也是一种惩罚。指的是因为犯罪而被充作奴隶,至于具体的刑期还有所争论。而刑徒则是所有受刑人的通称。在秦汉时期,刑徒的也是有固定的口粮的,毕竟国家需要他们从事各种体力劳动,是重要的劳动力资源,所以一般不会把他们折磨致死。在今天甘肃出土的西汉竹简“过长罗侯费用簿”当中曾经记载长罗侯常惠率领使团出使,当中就有一定的刑徒,也记载了他们的口粮。共计300人的刑徒,一日可以获得二十八石八斗粮食和一石二斗的酱。汉代的一石大约是31公斤。一斗大约三公斤。核算下来每人大约可以分到一斗粮食,也就是3公斤,大约六斤左右,还有100克左右的酱。所以说,还是可以保证能够吃饱的。
衣服方面,在秦汉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赭衣髡囚”意思是囚犯为了表示自己的罪人身份,从衣服颜色上就与其他人不同。要穿一种特殊颜色的“赭衣”,而且有些囚犯要把部分头发剃掉以表示自己的罪行。所以,还是有衣服穿的,但是否保暖就不得而知了。
按照秦朝法律,当时隶臣妾是否能吃饱穿暖,其实取决于在判处之前的独立财产情况。刑徒就要取决于服刑情况了,和国家当时情况了。君主大赦天下,他们得以解放,君主如始皇帝,他们只有无尽被剥削,无尽劳役和战争。
秦国在商鞅变法后,逐渐成为了一个古典法制国家。秦王朝在统一政治,经济,军事上实施了强有力的法律制度,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的发展。隶臣妾和刑徒就是秦朝介于奴隶社会和法制社会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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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隶臣妾和刑徒
隶臣妾是秦朝徒刑的一种,因本人犯罪、被俘、亲属连坐而被罚为官府奴役。男性为隶臣,女性为隶妾,合称隶臣妾。来源一般是降俘,逃兵,官奴及其子女。
刑徒是秦时比死刑轻一些的重型罪犯,因为在犯人也是要服役的,一般情况下服役的平民叫徒,所以刑徒也被称为罪徒。由此可见,隶臣妾和刑徒都是当时社会的重要劳动力,是“商鞅变法”中“扩大生产”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隶臣妾及刑徒“衣”“食”的法令规定
在秦朝,人们的衣食住行都是有法律规定的。1975年在湖北云梦县睡虎地发现秦墓竹简1155枚,描述了《秦律十八种》《秦律杂抄》《法律问答》等秦朝法律的重要内容。云梦秦简里也有对于隶臣妾的吃穿严格规定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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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朝,人们被判处隶臣妾之后,是允许保留其原有的财产,家庭和妻室的。法律令文书《秦律十八种》里的《仓律》中说:“隶臣妾其从事公,隶臣月禾二石,隶妾一石半,其不从事,勿禀。”根据林甘泉主编的《中国经济通史_秦汉经济史(上)》描述,秦汉时期一斗禾大概重=2.7斤。
自秦汉起斗和石都是容量单位,之间都是十进制,所以一石=10斗,所以一石大概就是27斤,二石=54斤,1.5石=40.5斤。当然不同的粮食重量不同,仅做参考。按照《仓律》的要求,隶臣每天有1.8斤粮食,隶妾每天有1.35斤粮食,每天两顿,应该不会挨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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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金布律》对于隶臣妾的穿衣也是有严格要求的,它规定“禀衣者,隶臣,府隶之毋妻者及城旦,冬人百一十钱,夏五十五钱,其小者冬七十七钱,夏卅四钱。”可见隶臣妾按照季节和年龄是有穿衣不贴的。
但秦朝时,隶臣妾虽然是终身服刑,他们每年却只有一段时间“从事公”,有的甚至只有一年四分之一的时间。按照《仓律》《金布律》,没有“从事公”就不能领取口粮和衣服,所以如果隶臣妾没有独立的财产,是真是会吃不饱穿不暖的。
《法律问答》和《军爵律》描述,隶臣妾和刑徒都是需要“从事公”,为官府劳作,也是可以按照规定领口粮和衣服。但是政府能够提供的粮食衣物毕竟有限,且秦时战争很多,民间工程量大,还有君主官吏多暴戾,所以结局都比较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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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趣小总结
在秦朝,隶臣妾事可以当兵打仗立功拜爵,也不能随意被杀死,所以隶臣妾的地位是高于奴隶和刑徒的。比较像是政府的御用劳动力,必须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急国家之所急。
从现在的角度讲,隶臣妾和刑徒,是一种利用劳动力的优秀方式,隶臣妾现在已经没有了,但是刑徒应该类似于现在所谓的“劳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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