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达州一男子为4000元杀害2岁幼童,逃离改名17年后终被抓获”一事
99随便语:杀人者该死,但杀人者因为4000元谢媒礼而杀人,不更让我们心情沉重吗?
失败的婚姻,媒人遭殃。
杨某东,1973生,四川达州渠县临巴镇农民,家境一贫如洗。
1,2000年,杨某东花4000元“谢媒”,请媒人宋某某帮其介绍对象。宋某某介绍了一名离异妇女与其认识,但该女与杨某东同居几日后,因嫌弃杨某东家境贫穷而远走他乡。
2,杨某东人财两失,向宋某某索要当初的谢媒礼4000元。宋某某称钱已经用了,无法退,但答应如果有合适的对象再给他介绍。
3,2000年4月28日,杨某东留宿在宋某某家中,当时宋某某和妻子有事外出,只留下2岁的儿子在家。
杨某东想到自己一事无成,谢媒礼是自己老父亲向亲朋好友下跪借来,现在老婆跑了,谢媒礼也要不回来。恶念滋生,杨某东掐死宋某某2岁大的儿子,逃之夭夭。
4,随后17年,杨某东化名“王磊”,在广东中山某工地做搬运工。
5,2024年12月19日,杨某东在工地附近银行取钱时,因视频中体貌特征与本人相似,行踪暴露。12月21日,杨某东被抓获。
▼杨某东被抓获▼
因怨恨媒人,迁怒于2岁孩子,残忍。
杨某东残忍掐死2岁孩子,这是引起公愤的事件,这件事当年在当地确实引起公愤。千不该万不该,大人之间有什么矛盾,2岁的孩子是无辜的。
2000年的时候,由于条件所限,办案民警没有及时调查到杨某东的行踪,居然被他逃脱17年,可见这人还是有几分本事。
但犯罪后逃脱无论多少年,依据法律规定,追溯失效一直延续,一旦被捕,必须为当年的罪行,承担法律责任。
杨某东这条命能不能留住,估计很悬。
贫穷地区的农村,娶媳妇真难。
杨某东的亲身经历,折射出内地贫穷农村里,娶媳妇的艰难。当年的杨某东28岁,黄花大闺女根本不会跟他,而他必须花费4000元谢媒礼,才“娶”来一个已经离异的女人,就算这样的女人,也在几天后,因为他的贫穷离开了他。
4000元谢媒礼,是他的老父亲下跪,向亲朋好友借来!
真的令人感到唏嘘不已。
假如没有上面这些事,当年的杨某东也不会滋生出邪念,把罪恶的双手,伸向一个无辜的孩子,说起来,杨某东的罪恶,与他的贫穷脱不开关系。
28岁有手有脚的大男人,凭什么娶不上老婆啊!
事实上还真就是这样难。有消息称,在很多贫穷地区的农村里,家里男孩子长大到15,6岁,就被父母赶出去打工,这样做的目的,第一赚钱养活自己,但还有第二个更重要的理由。
这些男孩子通常会选择沿海地区电子厂之类的地方,做流水线工人。
为什么是这种又苦又累的活呢?
因为那里有很多女工!人都是聪明的,知道能在流水线上打工的女孩子,首先家里条件肯定不好,其次本人也能吃苦,不像那些在服务行业里的女孩子,已经变得眼界很高。
如果能在打工期间,找到一个女朋友,然后把这个女孩子领回家结婚,就是一个从贫穷地区出来打工的男人的一生中,最重大的一件事!
杨某东该死,但还有更多的杨某东们,正在为自己的老婆发愁。
媒体说全中国有3000万男光棍,无论这个数字真实与否,但这些男光棍中的绝大部分,都属于中西部地区的贫穷农村。
贫穷,不是贫穷地区的人们自己造成的。
往前推几十年,全国的农村地区,除了极个别地方条件较好,其余地区都差不多,那时候也没有说哪个地区的男青年普遍娶不上老婆。
但到了如今,很多地方正在流传着一句话:娶老婆一定要趁早,越早越好,否则过了24,你就得打一辈子光棍了!
一个男人一旦过了24岁娶不上老婆,他就要打一辈子光棍。
多么残酷的现实……
大实话:这种恶人,只是为了发泄自己找不到媳妇儿的怨恨,就将2岁的幼童掐死,如果不杀难以平民愤!
事件背景:
17年前,当时27岁的杨某因感情受挫,向媒人讨要“谢媒礼”4000元不成,心生怨恨,将媒人2岁的孩子掐死后逃跑,17年后终被抓获!
在这件事情中犯罪嫌疑人杨某犯罪行为属实,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事件的背后我们也应该去反思这件事所折射出来的社会问题。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第一,在这个事件中,导致杨某杀死媒婆孩子的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之前媒婆给杨某介绍的女子在和杨某同居了一段时间后跑走了。而杨某心有不甘,去问媒婆讨要4000元谢媒礼时遭到拒绝。
人财两空的情况下导致杨某将生活中的所有不满发泄到媒婆两岁的孩子身上。冤有头,债有主。但是,2岁的孩子是无辜的!这完全是出于杨某个人冲动是个所致,必须严惩。
第二,其实媒婆在现在很多农村地区仍然是一种男女搭线的很重要的存在。在古代,媒婆本来是一种该受人尊敬的行业。但是,随着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介入,就开始让这个行业变了味。
我们也有听说过一些媒婆和一些女子勾结,骗彩礼,骗婚的事情。而在这件事情中,此媒婆就该嫌疑。
作为媒婆,在收受人家谢媒礼的时候。其实就应该对男女双方是否能成婚,做出一个大致的判断。在男女交往之前,就应该把双方的情况和性格等告诉彼此。
而不是说只做牵线搭桥,给个联系方式就收钱,媒婆是有义务去促成婚姻的!
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作为媒人是应该在双方成功配对的时候再收受大额的谢媒礼的。所以,作为媒婆也应该洁身自好,爱惜羽毛!
第三、为什么罪犯逃跑了17年才被抓到?很多人可能都很纳闷儿这一点。其实我国的警力系统也就是最近几年才完善的。
在2000年的时候,刑侦专业人员水平有限,另外硬件监控系统也都不完善。因此当时有很多不法分子没有被及时抓获。
但是,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人员专业水平越来越高,之前有过案底尚未被抓获的不法分子,也将会一个个被抓捕归案。
自己的债,还是要自己来还的。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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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令人发指的杀人案件,犯罪分子的残忍手段和丑恶的报复心态,让天下人不耻,让天下人义愤填膺,只可惜便宜了凶手17年。17年呵,漫长的一段岁月,犯罪分子在逃逸的这段时间内,是否有过幡然醒悟?是否有过立功、赎罪、或受到良心的不安和内心的谴责?
面对一个刚刚两岁的孩子,凶手何以下得去毒手,何以非要致人于死地?还是人吗?连禽兽都不如。17年的等待,终于盼到了正义的审判,终于迎来了对邪恶的严惩。
凶手会忏悔吗?会向死去婴儿和家属表示出自己的罪孽深沉?这一切似乎已经太晚了,来得太迟了。17年里,死去的婴儿是何等的让人痛惜!婴儿的父母及亲人是如何的度过那痛苦而心碎的秒秒分分。17年,差不多一代人的时光,凶手苟延残喘于世上,是不是也曾有过一次的良心发现,或者想过去为死去的婴儿做点什么,弥补点什么?
凶手还有生存的可能吗?绝对没有,畏罪潜逃达17年之久,并且隐姓埋名苟且偷生17年,上帝对他已经格外开恩了,法律上应该对他罪加一等。
人呵,还是不要作恶,善良本份才是做人的根本。别指望作恶多端能侥幸逃脱,那也只是暂时的幸免。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既使犯罪分子逃离到海角天涯,终有一天会被辑捕归案,尝食自己亲手种下的恶果。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必须死刑!!
凶手太凶残!!手段太恶劣!!
不杀不平民愤!不死不足以慰籍2岁幼童在天之灵!
同时孩子的父母在这起悲剧中,没有起应有的保护作用!为了4000块,引狼入室,夫妇外出竟将孩子单独留在家中!!!!你有责任啊!!
心痛,心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