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号郑州限行吗
2024年8月25日郑州近期不贴条,不限行
如果有限行,贴条等情况,会第一时间通知,但是车辆也不能乱停,也不能随意影响交通2024年8月25日郑州近期不贴条,不限行。
如果有限行,贴条等情况,会第一时间通知,但是车辆也不能乱停,也不能随意影响交通
2024年8月25郑州限号号码
按照原来的规定。8月25号是星期三。郑州市星期三限号是尾号三和8。但是由于720的水灾。造成了大量的汽车泡水。损坏报废。郑州市为了区民更方便出行,所以现在是不限号的。就是说2024年的8月25号不限号。所有的车辆都可以出行,如果万一电子眼儿。自拍拍上了你的车。限号闯禁行了,那么可以去交警队复议,取消这个罚款都可以了。
郑州25号通高铁吗
根据郑州市政府发布的最新消息,郑州市从25号到月底一共五天静默,在此期间,所有公共交通设施应该是不会同行的,但是高铁它不属于郑州市内的公共交通设施,所以,高铁是畅通无阻的,但是在郑州上下车的旅客需要持有24小时核酸证明等文件。
电动车限时速25km,郑州经销商卖的都超标,你觉得合理吗
电动自行车以轻便快捷等特点,受到河南人特别是郑州市民的青睐!然而,电动车的安全问题同样也受人关注,1999年出台的电动自行车标准已不能满足消费者对安全的需求。
1月16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面向社会公示30天。新规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车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其中,最高车速由20km/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郑州电动车经销商:现在卖的车几乎全都是超标的
“如果真的出了(新国标),就还偷偷卖呗。”一位在郑州拥有多家店铺的电动车经销商郭宇(化名)称,由于郑州市民普遍使用电动车出行,使得郑州市的电动车店铺数量也很多,而这些店铺中,不符合新国标的车并不在少数。“现在卖的车几乎全都是超标的,”他表示,“这些车不可能退回去,肯定是要卖掉的。”
电动车使用者:25公里每小时的车速实在是太慢
一位电动车使用者黄皓(化名)称,该骑还是会骑,25公里每小时的车速实在是太慢了,我还是倾向于快一点的。
为什么新国标不将标准定得再高一些?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表示,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道路交通工具,需要兼顾平衡安全、秩序、效率,但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表面上是速度快了、效率高了,但由此也带来了严重交通安全隐患,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不符合安全发展理念。
不符新规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办?
新标准从发布到正式实施拟设置半年到1年的过渡期,给企业一定时间进行新产品研发、生产线调整和库存产品消化。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你家电动车达标吗?
@沸腾的李大白:千呼万唤始出来。。。
@我不想只是个过客:25?我骑变速车都比这快!
@一片樱花看似柔弱:25太慢了吧,上班都迟到,45能接受,但是现在电瓶车好多都是60码上限,速度快的飞起,太危险!
@柔中带肛:每次看到路上飞驰的电动摩托车,还放着低音炮,感觉自己漫步云端了。
@宇哥曾经的王:一直有规定,但是卖电动车的好像能调。
@成都Boom酒吧订位:这个标准很多外卖小哥都要超速吧?
@莫言维:这样真好,大家都能安全上下班,平安出入!
@白天鹅的杜少:不让厂家生产就可以了,买的人没考虑那么多。
@白天鹅的杜少:我们这还是得电动车,自行车比较方便,公交车有的地方离太远,滴滴又费钱。
@谭没言:电动车达标的同时,也得问问使用电动车的人达标了没有?
@何若or若何:调整最高时速的同时应规范骑行。减少闯红灯、不按规定行驶等违法行为。
@麦穗波波夫:速度25应该可以了。
@数码疯报:电动车全面登记上牌便于管理好点,还得考牌更好。
越来越“魁梧”的身材,越来越“矫健”的身手,穿梭于郑州大街小巷,眨眼的工夫,唯见背影汇入车流。这样的场景大家都很熟悉——电动自行车缩小了经济半径,方便了社会生活。超标电动自行车表面上是速度快了、效率高了,但由此也带来了严重交通安全隐患,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不符合安全发展理念。河南的亲,你家电动自行车达标吗?你觉得这个标准合理吗?(X)
首先我觉得电动车时速25公里规定是概念错误,电动车分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
比如这一辆红色电动车,功率小车身轻,刹车简单,25公里时速正好,非常适合在城市拥挤的大街小巷。而下面黄色的电动车显然车身重功率大,骨架强碟刹灵,实际就是标标准准的摩托车;只不过动力由燃油变为电动而已,适合农村城乡结合道路行驶,这样的电动摩托车怎么可能25公里时速呢?如果不加分类笼统制定不仅不被老百姓认可,而且也不符合市场经济良性发展,象这样的管理只是一场折腾闹剧而已,终究谢幕而去。
那么我们要怎么样管理呢?既能得到百姓需要认可又能安全管理到位呢?本人认为对于轻量级制定一个合理的数据,以通常自行车管理的方式管理;对于重量级的制定一个重量级电摩标准数据,以过去摩托车管理方式来管理;此种规定合情合理,也让老百姓自由选择,保障了百姓实际生活需求,保护了电动市场良性运转,同时也最大限度地保证了电动车辆安全管理。
希望有关人士在政策出台前,多多考查考察民心民生,最终拿出一个合情合理的方案,为广大百姓造福而不是给大家遭罪,更不能一棍子把电动车打回到原型脚踩自行车效率年代,成为逃避电动摩托车不上牌管理责任的理由;历史浩浩荡荡前进,只有顺应发展潮流才是治者王道。
(图片来源网络,谢谢!)
电动车限速二十五公里那几乎等于禁止电动车上路了,再如今城市公交系统不发达的情况下,你让平头老百姓怎么生活?一刀切的做法真的不可取!最好的做法是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想要上路先考驾照,这样能刷下一大批老年骑行者,而且还能提高整个电动车群体的交通素质。
其实全国各地的人们都在骑电动车上班了。超标的电动车实际情况是标准太靠后了。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我认为超标准电动车应该是划到电动摩托车的范围之内,跑25公里的电动车都是社会倒退的表现。变速自行车都跑60公里了。社会在前进,电动车也不应该落后。
这可是个老问题了,电动车刚兴起时就抓过,但也就一阵风就悄无声息了。改为上牌,对什么都没有限制,监控拍到违法行驶的也无处罚,因无法找到人。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对生产销售不予治理有直接的关系。当初交警按超标电动自行车处理,就因被问"生产销售合法,使用却不合法?"无法作答而作罢。
合理不合理,要看就哪个标准而言,对“电动自行车”这一品类而言,超标了,不合理;但是对“电动摩托车”这一品类而言,就合理。
2024年1月16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正式向全社会公示,《规范》强制性规定,电动自行车时速不得高于25km/h,且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规范》条目3.1 :
电动自行车 electric bicycle: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注意,电动自行车本质上是带有助力功能的自行车,即能够由人力驱动行驶,没电了就无法再依靠人力骑行的电动车应该不属于电动自行车,也就不属于本规定范围。
况且,新标准实施后,给予半年到一年的时间让商家研发新的、消化库存,所以在规定时间内,商家继续出售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车,也是允许的。
但是,新标准是万能药吗?
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是一种技术规范,主要是给生产厂家提供了强制性的生产标准,对现在满大街跑的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还是无能为力。但是不排除新标准实施以后,各地据此出台新的政策来限制或禁止超标电动车行驶。
(图:深圳禁摩限电,没收大量电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一个正常的成年男性,骑自行车轻轻松松就能达到20km/h,电动自行车又不准进入机动车道行驶,那要这慢吞吞的15km/h的电动车何用?
据不完全统计,郑州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300余万辆,这么多电动车,放眼望去,10辆中有8辆都是不符合标准的,而满大街的福喜、鬼火、骠骑、猴子、BWS等哪一辆不是以摩托车为原型改变过来的?这么大的数目,如果强制淘汰,当然劳民伤财;如果视为“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那“禁摩”政策还执行不执行了?
电动车(包括电自与电摩)的出现与泛滥,必然有它存在的道理。城市里面人口密度这么大,人这么多,不可能人人买得起汽车,就算买得起,也不可能人人买一辆——堵啊!没地方停啊!电动车的出现,恰好弥补了汽车与自行车中间的空白。电动车速度快、不费力,有电就能跑,有空就能钻,而且便宜。
本来电动车的地位应该是属于摩托车的,但是无奈各大城市禁摩啊,小城市,甚至一些乡镇也跟风一禁了之,导致本来属于摩托车出行范围的路程让给了电动车。
而自行车无法满足需求,又买不起汽车的人,自然选择了电动车。
关于电动车违章、肇事的,更值得反省的不是骑车人,而是交管部门。施行上牌、培训、考证,对于违章,该罚的罚,该抓的抓,不要把懒政导致的后果都归咎于电动车这一工具上。假如汽车不再执行上牌与计分了,你看那些私家车们敢不敢无视红灯乱停乱闯走非机动车道?
该政府的归政府,该人民的归人民。2.5亿的社会保有量,这是人民群众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