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是干什么的
看守所是关押犯人的地方,一般关押的是未决犯,就是人民法院没有经过审判的犯人。也有轻微的犯罪人,虽然经过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刑期短,两年或更短的犯罪人,在看守所服刑按受教育参加劳动。看守所主要关押刑事拘留人员,逮捕的犯罪人,刑期短的犯罪人。
(一)对在押人员有实施看守、教育、押送、安排劳作、日子及卫生办理、检查带着物品、查阅交游函件、监督接见等权力。
(二)对在押人员违反监规的,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讨。以图谋行凶、逃跑、自杀等严重影响监所安全的在押人员有权加載械具。
(三)看守所对违法嫌疑人、实施人的法定拘押期限行将到期而案子未审理终结的,有权告诉办案机关敏捷审结;超越法定拘押期限的,有权将状况陈述人民检察院。
(四)在履行职务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对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有刑讯逼供或其他违法行为时,有权当面制止,并直接向有关机关和检察院陈述